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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省人事局苏人四(1995)8号。 (二)、范围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中职务(含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变动、转换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报送材料: 1、公务员、事业职员晋升职务的,须提供有权部门的正式任命通知;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技职务的,须提供:人事职改部门的正式批文(政工系列职称须出具政工职改部门的正式批文)、中级及以上专技职务职数指标卡、有权部门的聘书; 3、工人晋升技术等级,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核发的“技术等级证书”、单位聘书; 4、转换岗位、高职务改任低职务的,须提供转岗、改任的相关手续; 5、填写“工资变动花名册”一式四份、“个人进档表”一式工份。 (四)、办理程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责任科室:工资福利退管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