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广告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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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有关规定 1. 招聘单位面向本市招聘的和通过本市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广告的,应报市人才中心审批; 2. 到市外发布招聘广告的,应先经本市人才中心同意后,报招聘活动所在地人才流动机构审核; 3. 市外来本市发布招聘广告的,经招聘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机构同意后,报市人才中心,审核. 二. 申报材料 1. 招聘广告文稿一式两份; 2.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 招聘单位介绍信; 4. 异地的出具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三.办理程序 1. 市人才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合格的招聘启事文稿签发<<招聘人才广告审批表>>; 2. 招聘单位凭审批表及盖章的招聘启事文稿到新闻单位广告部门办理刊发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