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干办理


 

 

一.聘用合同应含内容:
  1. 工作岗位、指责和任务;
  2. 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工资晋升、调整等有关内容;
  3. 聘用期限;
  4. 变更合同的条件以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5. 双方认为其它应规定的事项。
  二.办理程序
  1. 事业单位聘用毕业生应提交《聘用干部审批表》一式三份;《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
  2. 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户口本;
  3. 市人才中心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2. 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或应征入伍的;
  3. 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 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 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6. 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不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1. 聘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情况的;
  2. 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